上海婚姻律師咨詢 離婚、財產糾紛、涉外房地產、法律適用。
01。
一、離婚財產糾紛中涉外房地產處理的審判要點。
筆者在公開的裁判文件中搜索了離婚糾紛和離婚后財產糾紛事件中涉及海外房地產的事件,共搜索了10份判決文件。10份判決書中最終對海外房地產應用中國法律處理的有4份,不處理的有6份。筆者將進一步分析這一點。
(一)中國法院處理的情況。
1.屬于夫妻離婚引起的財產糾紛,適用于我國法律。
案例:劉某紅與上訴人吳某鋒離婚后財產糾紛二審。
事件簡介:2017年2月12日吳某鋒作為購買者在澳門簽訂了約定買賣合同,在澳門購買了在澳門的訴訟住宅,在這個合同中記載了已婚,妻子是本案劉某紅,澳門房地產登記局在2017年3月12日的登記記記錄中顯示了所有權人吳某鋒、已婚、配偶劉某紅、財產制度獲得共同財產制。雙方于2017年5月16日登記結婚。2020年5月20日,吳某鋒在澳門將住宅登記信息變更為吳某鋒,男,未婚,成年。現在兩人預定離婚,劉某紅根據澳門的法律規定,澳門的家應該是夫妻的財產,吳某鋒在2020年修改家庭登記信息是違法的,主張分割。
法院裁判要點:一審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適用法》第36條的規定,不處理房地產權、房地產所在地法律。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的法律適用錯誤,改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4條,對訴訟房地產的處理仍適用中國法律。最終法院通過事實認定,根據我國法律處理的結果,訴說家是劉某鋒婚前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購買美國房地產的一方拒絕舉證承擔不利后果,判決美國房地產和國內房地產一人一套。
案例:王某與侑謀離婚糾紛二審。
案件介紹:王某與佟某于1978年結婚,1994年王某去美國學習,在美國工作。2018年王某向海淀法院起訴,主張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位于北京市海淀區住宅,侑某主張王某在美國購買住宅。一審庭審王某拒絕向法院提供美國的財產狀況,表示財產應該在美國適用美國的法律處理。
法院裁判要點:海淀法院認為,結合雙方各自的生活現狀,根據便利生活的原則進行分割,中國的房子是侑某所有,美國的房地產是王某所有。王某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一中院上訴,二審期間提交有關美國房地產的證據,北京市一中院認為王某侑某在北京登記結婚,佟某住在北京,雙方共同財產在北京,王某長期生活在美國,但在我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關于房屋價值,王某在一二審期間未能提交有效證據,應承擔不利后果。綜合考慮,北京住宅歸侑某,美國房地產相關權利歸王某所有。
3.雙方達成協議,法院認可。
案例:(1)湯某和陳某離婚糾紛一審。
(2)傅某與TONI某離婚糾紛一審。
案例(1):原告湯某與被告陳某于2003年結婚,結婚不久,被告陳某定居美國。2012年原告湯某去美國,但由于生活瑣事矛盾,2018年原告湯某回國。后原告認為夫妻感情破裂,要求法院判決離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位于美國的房地產。根據判決,本案在審理中雙方就財產分割達成了協議。法院認為被告陳某的常住地在美國,本案民事關系應屬于外國民事關系。目前,原告正在起訴離婚,涉及夫妻財產和父母子女的處理,應依法適用我國法律。最終法院在判決書中承認雙方達成的協議,美國房地產權益歸被告陳某所有。
案例(2):原告傅某與TONI某達成離婚問題,法院按簡易手續審理,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支持協議內容。財產分割包括位于海外的房地產,法院的意見是雙方的房地產在海外,無法在本案中處理,現在被告自愿補償原告250萬元,法律不違反,本院支持。法院在判決書中沒有反映如何處置房屋所有權,只承認被告向原告補償250萬元。
(二)中國法院不處理的情況。
1.由于無法確定產權的屬性和出資情況,不予處理。
案例:趙某和孫某離婚糾紛一審。
事件介紹:原告趙某訴被告孫某離婚,要求分割夫婦的共同財產。其中包括位于美國馬薩諸塞州的房子,趙某在訴訟中提交了房子的資料,主張是夫婦的共同財產,要求分割,孫某承認了這個證據的真實性,但是認為這個房子是結婚前和父母一起購買的。
法院審判要點:法院不能確認趙某提供的住房資料的真實性,也不能證明該住房是婚后的共同財產。最終,這里的住宅判決如下:關于美國的住宅,由于上述住宅在美國,本院無法明確上述住宅的所有權歸屬,無法明確住宅的出資狀況,因此上述住宅不在本案中處理,原告可以另行主張權利。
2.由于無法驗證財產的具體情況和價值,不一起審理。
案例:原告愛新覺羅某訴被告鄒某離婚糾紛一審。
案件介紹:原告愛新覺羅某訴被告鄒某離婚,主張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被告鄒某在日本東京的兩處房地產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告愛新覺羅某主張日本家由父母出資,以自己的名義登記,屬于個人財產。
法院裁判要點:判決書中雙方對日本家庭的舉證狀況沒有表現出來。法院對日本家庭的意見如下:關于原、被告名義現在日本的共同財產分割問題,財產在日本國內,本院無法驗證財產的具體情況和價值,因此本案不一起審理。
3.原被告一致表示美國家及其發生的債務另行處理。
案例:陳某與郭某甲離婚一審。
案件介紹:原告陳某起訴被告郭某甲離婚,主張分割夫妻財產,被告說夫妻財產有美國房地產,市場價值至少為300萬元。原告就美國的房子提交了銀行律師的證明書,結算清單,限制條件的房契,債務的公證證明書房子的購買價格和貸款,證明這個房子是經濟適用室,使用和銷售都有限制,只能居住,市場評價不能反映真正的價值。原告陳某表示,位于美國的房地產應使用房地產所在地的法律,不得在本案中分割。
法院裁判要點:法院沒有就美國房地產分割應該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進行說明,也沒有說明雙方的證據狀況。關于這里的房地產及其貸款的處理,法院在判決書中說:原被告在法庭上一致表示該房屋和該房屋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另行處理。
4.房地產權應適用房地產所在地法律,不予處理。
案例:程某和鄒甲離婚糾紛一審。
案件介紹:原告程某起訴被告鄒甲離婚,被告鄒甲在答辯中說意大利以86000歐元購買的住宅系夫婦共同財產,現價值10000歐元,原告主張一次補償50000歐元,住宅所有權歸原告所有。提供了房地產證明書的復印件和認證資料。
法院審判要點:對于被告鄒某提供的住房所有權證據,法院認為形成于海外,經領事館認證,形式、來源合法,法院認定。但是,該房地產的分割法院認為被告要求分割在意大利購買的房地產,為了爭奪房地產是海外房地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適用法》第36條的規定,房地產權應該適用房地產所在地的法律,本案不予處理。
上海婚姻律師咨詢 5.匯款已用于購買國外住宅,無法查明國外財產,不予處理。
案例:周甲與王某離婚糾紛一審。
案件介紹:原告周甲系第二次向法院起訴被告王某離婚,主張依法分割母親5次匯給被告的借款合計約100萬元。被告表示,上述款項已經購買了位于澳大利亞的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