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婚姻律師事務所 防衛過當如何認定
防衛過當是超過正當防衛必要限度的行為,認定防衛行為是否過當,必須認真地分析判斷其防衛行為是否具有防衛過當的特征。
1、從不法侵害的強度方面來認定防衛過當。不法侵害的強度是一個綜合系統指標,既要分析不法侵害的手段、緩急、參加人數等,又要分析防衛的地點、手段、后果及主體的體力和心理態度。如果防衛強度明顯大于不法侵害強度,這種強度又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為所必須的,即是懸殊的或是完全多余的,這就應認定為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
2、從正當防衛的時間性上來認定防衛過當。正當防衛的時間性就是要求正當防衛人認清不法侵害的緊迫性,如果防衛人不立即采取防衛行為,就會造成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益遭到侵害。
3、從正當防衛保護的法益性質來認定防衛過當。這是認定防衛過當最關鍵的因素和最重要的認定規則。正當防衛所保護的法益性質,決定著不法侵害行為的性質,從一定程度上決定著正當防衛的強度和時間上的緩急。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形。“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出法定的防衛范圍,因而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那麼,防衛過當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有何規定呢?
網民咨詢:防衛過當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防衛行為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阻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明顯超出必要限度的正當防衛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因其他特別殘忍行為致人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該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依照《刑法》第20條第2款,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以正當防衛為前提,但防衛過當與正當防衛有區別。
一是客觀上防衛過當的行為,使不法侵害人遭受了重大損失;
二是主觀上對其過當后果的罪過,這是防衛過當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依據。正當防衛刑事責任主要是解決正當防衛的定罪量刑問題,正當防衛是否成立,取決于是否具有正當防衛罪的構成要件,因為這是正當防衛刑事責任的唯一依據。按照犯罪構成的一般原則
非法侵害行為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極其復雜,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事實和情節進行具體分析,確定是減輕處罰還是免除處罰,一般而言,對防衛過當致人輕傷的,不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有條件的,可以免除處罰,但是,應當根據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除外。但是,究竟是減輕或免除處罰以及如何減輕處罰,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
(1)防衛目的,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而采取的防衛措施,應當比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采取的懲罰措施輕。
(2)過當程度,將行為的危險程度與防衛的必要程度相比較,即考慮使用其他輕微防衛手段的容易程度,防衛過當造成的損害差距越小,處罰相應地較輕,嚴重過當,處罰相對較重。
罪過形式,按照過失犯、過錯犯、間接故意等罪過形式的先后次序,減輕或者免予處罰的幅度應當是法律上的遞減。
權益的均衡性及其性質,比較要侵害的權益和要保護的權益,是否明顯有失平衡,保護重大權益的懲罰力度應該比保護較小權益的懲罰力度輕。
(5)考慮侵害者的不正當程度,例如,防衛者采取了嚴重侵犯的方式,其侵害的利益超過了應保護的利益的正當防衛,并且只有在其他手段相當困難時,才能確認其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