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后代的概念】上海婚姻律師咨詢
非婚生后代,指沒有婚姻關系的男女所生之后代。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與第三人發生性舉動所生的后代;無效婚姻當事人所生后代及經過丈夫否認為婚生后代的人;以及婦女被強奸后所生之后代,均屬于非婚生后代。
【非婚生后代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后代享有與婚生后代劃一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后代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后代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后代能自力生活為止。
【非婚生后代生父的確認】
我國現行《婚姻法》未確立對非婚生后代生父強制認領的制度,但在審判實踐中是受理此類案件的。起訴時,通常由生母向法院提供有美證據材料。如:生母在受胎期內有與被告同居或被其強奸、誘奸的事實或證據等。人民法院在需要時,可以委托專門的血液鑒定部門進行親子鑒定。目前,科學的鑒定方法是用人體組織細胞核(簡稱DNA)進行抗原試驗。經鑒定證據確鑿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孩子的生父對其認領并負擔后代出生以來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后代自力生活時為止。
那么,應當怎樣做才能真正地使非婚生后代享有與婚后代劃一的權利,珍愛其正當權益呢?
1、明確非婚生后代的生母和生父。由于只有明確非婚生后代的生怙恃,才能使其可能享有婚生后代劃一的權利,生母或者生父任何一方的缺少,都使非婚生后代在事實上不可能享有與婚生后代劃一的權利。在實際生活中,基于出生的事實,對非婚生后代生母的確定是正確的,但是,非婚生后代的生父是誰,假如其生父不自發地承認,則必須通過肯定的法定程序,予以證實和確認,如通過“親子鑒定”的體例確認生父。確保非婚生后代享受到生怙恃雙方的撫養教育及完備的親情,以及基于身份而產生的其他權利。
2、禁止并襲擊統統危害、歧視未成年的非婚生后代的舉動。在非婚生后代成年之前,因為心理和生理尚未發育成熟,因此,缺乏甚至沒有自我珍愛的意識和能力。因此,國家應以法律強制力,社會應以道德規范和輿論的力量,珍愛未成年非婚生后代的人身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人格莊嚴受到尊重,使非婚生后代真正與婚生后代具有劃一的法律地位,嚴峻襲擊遺棄、荼毒、溺嬰等危害未成年非婚生后代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犯罪舉動。
3、強制非婚生后代的生父履行對非婚生后代的撫養、教育任務,直至該后代自力生活為止。同時,確保非婚生后代對生父的遺產繼續權的實現。
4、建立和健全有關珍愛非婚生后代,尤其是未成年非婚生后代正當權益的親屬和法律制度,使非婚生后代正當權益的珍愛工作規范有序,落到實處。
非婚生子,親生父親有三大基本類型,精子庫、未婚男性、已婚男性。下面分別談談三者的問題。
精子庫類型的,問題最簡單,不提,理論上男方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也不應擁有對應權利。
未婚男性的情況,非常麻煩。核心問題:男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何界定?是否承擔撫養義務?是否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申請撫養權?有未婚親生子女,是否在未來的婚姻締結過程中強制公開?簡單的設想,如果強制要求女方簽署權利和義務獨占協議(即法律強制要求男方不負任何責任也不可擁有任何權利,雖然這不太可能),且法律認可該協議,女性群體(女代表們)是否愿意?如果男方也無條件承擔部分權利和義務,那么后續的多個家庭交叉的倫理和經濟生活問題如何進行制度性的規范解決?而且真正為人父母的都知道,一個女性獨自撫養孩子是真的非常艱難,這里沒有歧視的意思,等你長大了帶孩子了就懂了,是真的艱難,法律的實踐,必然也會要求男方承擔部分責任。
已婚男性的情況,屬于典型的私生子權利問題。核心:是否法律禁止,或者是否對婚外生子進行處罰?私生子的撫養義務、撫養權、繼承權等問題。這些問題雖然復雜,但是還屬于已經發生過的,相對而言不難解決。
另外,對應的,女性群體非婚生子也有兩類:未婚女性,已婚女性(綠帽)
這兩類中,綠帽情況較為簡單,已有規范,無須討論。未婚女性情況,尤其是未婚女性未能準確預判獨自撫養子女的艱辛的情況廣泛存在,應該如何解決衍生的社會問題?
總的來說,保障不同的人群的權利是基本的政策發展方向,但是政策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切不可操之過急。在這個議題上,我們更應該重視的,是那些“非婚生子”的權利,繼續健全配套措施,研究如何保障非婚生子的權利。而不是把全部眼光集中在“女性生育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