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離婚撫養權律師咨詢律師經驗,在訴訟離婚中,大多數當事人都會盡力照顧子女。那么,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呢?爭取撫養權的有利依據是什么?
子女撫養權訴訟離婚的八個有利條件。
1.一歲以下的孩子通常和他們的母親住在一起。這主要是考慮到孩子還在幼兒期,需要母親母乳喂養,所以母親可以給孩子更多的考慮和照顧。
2.女方已絕育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3.孩子長期與女方生活在一起,改變生活環境明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4.沒有別的孩子,但是男方有別的孩子;
5.在男女撫養條件差異不大的前提下,如工作穩定、收入等,如果男方對婚姻關系破裂有過錯,如家暴、婚外情有證據,更有可能將孩子判給女方。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考慮到他們的不良習慣對孩子的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給女方。
7.如果男女雙方都沒有明顯的過錯,上海孩子撫養權律師咨詢分析所有條件都是平等的,如果女方思想素質更好,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孩子,就更容易得到孩子的撫養權。
8.父母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孩子和他們一起生活。但如果子女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視為子女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優先條件。
另外,在保護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可能會同意輪流撫養孩子。但具體操作一定要科學合理,一定要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如何爭取離婚子女的撫養權?
上海子女撫養權律師咨詢在盡可能滿足上述訴訟中離婚子女撫養權條件的同時,如果子女達到一定年齡,也應尊重其意見。
但在之前的離婚子女撫養權糾紛中,子女撫養權沒有獲得,更多的原因是訴求表達不夠準確,沒有全面的表達自己的優勢。所以,如果有必要,一定要找專業的婚姻律師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