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師解答能否反悔,需要看合同性質。
如果是勞動合同,續簽沒有到日期,勞動者不愿意在繼續履行合同了,需要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如果是其他的租賃合同是不可以的,反悔需要承擔違約金。解除沒有到生效日期的合同,最好的辦法就是與對方協商解除。雙方當事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在合同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經履行了給付金錢的義務,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種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簽字或者蓋章,也屬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更何況事實情況為當事人簽訂合同,但是約定的生效日期未到。也就是說 只要對方接受了金錢,合同即刻成立。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