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整容不重要,爆料者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還記得2021年年初華晨宇張碧晨事件嘛,當時有八卦媒體說他倆有個孩子,隨即,華晨宇發微博“是的,我們是有個孩子”,當時轟動一時。
短短幾個月,不到半年的時間,又有人自稱華晨宇為老公,爆出了許多華晨宇整容、植發、床上聊天一系列照片視頻。看來,華晨宇真的很招黑啊,而且,如果我沒記錯,說華晨宇整容的已經不止今天這一次了,只不過之前華晨宇說是自己瘦了30斤的原因。
16日,一名ID叫“發發愛我2021”的網絡用戶發微博說華晨宇整容,還有幾張高清的華晨宇的面部照片,說是整容前在醫院拍的照片,說華晨宇整了鼻子、顴骨、下巴,打了填充做了皮膚修復什么的。這些整容方面的我還真有點兒不懂呢。
不過在這個大數據時代,要搜集華晨宇早期的照片還是很簡單的,對比了華晨宇早起照片,不難發現,早期的他鼻子明顯和現在不一樣,早期的鼻頭寬厚很多,下巴也寬很多,現在的下巴和那些女明星一樣,尖銳了很多。
在2013年的時候,23歲的華晨宇因為參加了湖南衛視的選秀節目《快樂男聲》而引起關注,獲得了年度總冠軍的他也順利出道,雖然一開始他被質疑是否是花錢買冠軍,但是出道多年的他也憑借自身的實力圈粉無數,絕對是娛樂圈中很有才華的音樂才子,不過那個時候的他長這樣,是不是沒有想到呢。
當初的華晨宇是一位很不會打扮的小哥哥,土氣的穿搭造型與他的才華一點都不相符,因此也受到了不少網友們的吐槽,黑眼眶加普通T血衫還有那發型,簡直是典型的非主流。不過再看看他這幾年參加節目時的穿衣打扮及面部妝容五官特征,是不是變了很多呢。
那位自稱華晨宇為老公的還發出了植發的,直接發出了華晨宇植發恢復過程的視頻及照片,顯而易見,額頭上的毛發確實比現在要少很多,發際線也比現在的華晨宇高很多。
隨后,那位網友還自稱華晨宇與自己在2020年12月一起吃過飯,還有視頻為證,視頻里的男子帶著帽子,看不清楚臉,只低著頭在吃飯,不知道是不是華晨宇本人。
還有一個她自稱是和華晨宇在床上聊天的視頻,視頻里的華晨宇似乎是在拿什么東西,不多的確是在床上,她還說華晨宇好猥瑣,直言不諱。
那位網友還稱張碧晨是小三,華晨宇是自己的老公,暗指張碧晨插足華晨宇與自己之間,還發了一段華晨宇裹著浴巾坐在那兒的視頻,好像手里還夾著煙頭。她還說張碧晨怕她出去爆料,已經花錢禁言了她兩個賬號了。
有不少華晨宇的粉絲說華晨宇并沒有整容,只是早期皮膚狀況不好,還曬出了一些證據。
不得不說,華晨宇的團隊在公關方面是真的厲害,這位自稱華晨宇老婆的人爆料后,我感覺正常人的重點都放在華晨宇出軌張碧晨是小三的時間上吧,但是熱搜確實華晨宇整容,而且短短一小時,華晨宇整容的熱搜就直接掉到了十幾名。網友都在表示想知道華晨宇是不是真的出軌,但是他們的公關能力真的好,懂得避重就輕。
從這位網友發的照片視頻中來看,要說這名男子不是華晨宇也不能完全斷定,畢竟還是非常相似的,但是鑒于華晨宇團隊的公關能力,想來華晨宇方應該也不會作出回應了,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吧。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這位名叫“發發愛我2021”真的夠直接,點名道姓的列舉出這么多證據和爆料,讓人直呼好大一個瓜啊。
16日晚上,華晨宇及張碧晨方都對此事作出了回應,華晨宇方表示近日有幾個不良賬號以華晨宇“女友”的身份散布不良信息,堅決抵制不良謠言,將以法律手段解決。張碧晨方也是發表了律師聲明,對于侵權行為追責到底。
看來此次事件是華晨宇張碧晨黑粉惡意為之,既然已經都發表了律師聲明,相信一定會追究清楚。
什么行為屬于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怎么規定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的規定,屬于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有: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湖北楚卓律師事務所代華興律師解析:
隱私權包括以下四項權利:
(1)隱私隱瞞權:是指權利主體對于自己的隱私進行隱瞞,不為人所知的權利。
(2)隱私利用權:是指自然人對于自己的隱私權積極利用,以滿足自己精神、物質等方面需要的權利。
(3)隱私支配權:是指公民對自己的隱私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支配。
(4)隱私維護權:是指隱私權主體對于自己的隱私享有維護其不受侵犯的權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時可以尋求公力與私力救濟。
損害是侵權行為的結果,作為一種事實狀態,主要有三種表現形態:財產損失、人格利益受損及精神痛苦。侵害隱私并不直接與財產利益掛鉤,甚至有時根本沒有財產利益受損,受沖擊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損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當然這并不否認隱私權遭受損害所導致的權利人經濟上的損失。一般來講,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權利的事實,即使侵害后果難以覺察或證明,即可構成侵權法中的損害。隱私權這種精神性人格權損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體人格受損證明困難,但這點并不妨礙認定損害事實的存在。上海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