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比較出名的刑事律師 媽住院了,沒幾天活頭了,嘴里一直念叨著我弟弟的名字。我給弟弟打了無數(shù)個電話,弟弟就是不來!昨天,我去找弟弟。弟弟一遍遍地說:給我滾!還將我按在地上打,把我牙齒打落兩顆!
我家如今是只剩一個80歲的老媽了,我的父親早些年已經(jīng)走了,弟弟在外地,平常也不怎么回來。我媽年老的時候一直都是我和姐姐輪換伺候。如今住院了,也是我們花錢出力,弟弟根本管。
這次,我媽自己也覺得自己的病不好治了,而且醫(yī)生也跟我們交代過,我媽沒有多少時日了。如今。我知道他老人家的心愿,就是想讓兒子回來,他想見見兒子。
我和姐姐也跟弟弟打了好多次電話,讓他回家一趟,我母親想見他,可是弟弟遲遲不回。
我知道弟弟心里不舒服的原因,因為當(dāng)初父母不同意他和弟媳婦的婚事,鬧得特別的僵。如今他算是給父母記下仇了。
弟弟當(dāng)時是接了父親的班,在一個單位里有了份正式的工作,雖然說他那個工作常年要在外面奔跑,但是畢竟是一份正式的工作。而弟媳婦沒有工作,他們兩個是自由戀愛的。
父母的意思是,想讓他也找一個有工作的,穩(wěn)定的老婆。這樣將來以后日子不用奔波,不用發(fā)愁。而且弟媳婦家是外地的,跟我們不在一個城市。
昨天,我終于鼓足勇氣去到了弟弟。在他居住的小區(qū)門口我找到了他。當(dāng)時我就跟他說,讓他跟我回去。可是弟弟說,從他跪在地上跟父親道歉時,父親不允許他進(jìn)門那一刻,他就發(fā)誓在也不見父母了。從此妻子的父母就是他的父母。
我說:可是咱媽是你的親媽呀!你總不能不見母親最后一面吧!
弟弟說:岳父母對自己很好,他早已忘記了自己的母親。
我被弟弟涼薄的話語給驚著了:我的弟弟,怎么能說出這樣的話!
“你怎么能這樣說?你不孝!你不孝順!”我太生氣了,也不管周圍有沒有人,大聲地嚷嚷了起來!
“滾,你給我滾!”弟弟一看我吆喝的聲音引起了周圍人的圍觀,生氣了,一邊喊著讓我滾,一邊推我。
我身材比較瘦小,被弟弟這么一推,就坐在了地上。可是我心里的怒氣未消:怎么說你也是父母含辛茹苦養(yǎng)大的,怎么能這么絕情?我們家也沒有如此涼薄之人呀!我心想;既然你根本不會去見母親,那我也沒什么顧忌了。
“都來看呀!大家來看看我的親弟弟,來看看這個打自己親姐姐的弟弟,來看看這個對自己父母不管不顧的人,來看看這個沒良心的人......”我坐在地上高聲吆喝起來,我那個撕心裂肺的勁,似乎要把這些年對弟弟的怨氣都吆喝盡了!
“啪”弟弟竟然打了我一個耳光。
我徹底火透了。站起身來就跟弟弟廝打起來,在廝打的過程中,我一邊跟他打,一邊說他不孝,是個畜生。可能我的話語激怒了他,他將我按在地上不停地打,最后我昏了過去。
當(dāng)我醒來的時候,我躺在醫(yī)院的。醫(yī)生告訴我,我的牙齒被弟弟給打落了兩顆。
我老公聞訊趕來后,十分生氣。他說要告我弟弟,我這已經(jīng)是輕傷了,可以將他關(guān)幾天了!
我媽聽說后,哭著喊著說不讓我告,她說:那是你的親弟弟,是你最親的人。你要是告你弟弟了,我死不瞑目!
其實,如若弟弟來看看我,給我說幾句好話的,親姐弟,我是不會告他的。可是我已經(jīng)在醫(yī)院這么久了,他根本沒出現(xiàn)。醫(yī)生告訴我,送我來醫(yī)院的是一個圍觀的阿姨。
如今,我老公堅持讓我告他,我媽哭著喊著不讓我告!我該如何?
上海比較出名的刑事律師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yán)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刑法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guī)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jiān)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出賣血液造成傷害的,應(yīng)以故意傷害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