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因偷菜被刑事拘留
被不起訴人涂偉程,男,198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504241983********,漢族,博士研究生文化程度,無業,住上海市市寶山區**小區**棟**號(戶籍所在地:福建省寧化縣**鄉**村**號)。曾因犯盜竊罪,于2015年8月19日被上海市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因盜竊,于2019年5月30日被上海市市公安局寶山區分局決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盜竊罪,于2020年10月30日被上海市市公安局寶山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上海市市公安局寶山區分局決定取保候審。
本案由上海市市公安局寶山區分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涂偉程涉嫌盜竊罪,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移送起訴。上海大學旁律師經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10月7日至10月26日期間,被不起訴人涂偉程來到上海市市寶山區**菜市場。
多次盜走被害人安樂發在此經營的**攤位上的蔬菜,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1.2020年10月7日22時許,被不起訴人涂偉程來到上述相同地點,盜走攤位上的番茄1個、芹菜2根、藕1根。
2.2020年10月14日23時許,被不起訴人涂偉程來到上述相同地點,盜走攤位上的絲瓜2根、菠菜1把。
3.2020年10月17日23時許,被不起訴人涂偉程來到上述相同地點,盜走攤位上的番茄1個、芹菜2根、小蔥1把。
4.2020年10月25日23時許,被不起訴人涂偉程來到上述相同地點,盜走攤位上的萵筍3根。
5.2020年10月26日23時許,被不起訴人涂偉程來到上述相同地點,盜走攤位上的紅皮蘿卜8根、生姜1塊。
2020年10月29日10時許,被不起訴人涂偉程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歸案后自愿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案發后,被不起訴人涂偉程已賠償被害人安樂發人民幣500元并取得其諒解。
經上海市市寶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的蔬菜價值共計人民幣46.5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查獲的被盜財物等物證照片;
2.被不起訴人涂偉程的戶口證明、前科刑事判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價格認定結論書等書證;
3.被害人安樂發的陳述;
4.被不起訴人涂偉程的供述和辯解;
5.辨認等筆錄;
6.視聽資料等。
上海大學旁律師認為,涂偉程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行為。鑒于被不起訴人涂偉程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且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其諒解,犯罪情節輕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涂偉程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海市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上海市市寶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上海寶山行政訴訟律師咨詢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