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是指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根據刑法第304條規定,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構成犯罪的,將給予行政處分。下面崇明律師給大家介紹一下什么是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
故意拖延送遞郵件罪的客體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郵政管理秩序。郵政管理秩序關系到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生產、生活秩序。郵政工作人員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的行為,會嚴重妨害國家郵政部門的正常管理活動,損害郵政部門的信譽,需要予以懲治。
故意拖延送達郵件罪的犯罪對象是郵件。根據2009年《郵政法》第84條的規定,郵件是指郵政企業寄送的信件、包裹、匯款通知、報紙、期刊等印刷品。信件指的是信件和明信片。信函是指以信封形式寄給特定個人或單位的密封的信息載體,不包括書籍、報紙、期刊等?!鞍笔侵赴凑瞻系牡刂方桓督o特定個人或單位的個別包裹,重量不超過50公斤,任何一面的長度不超過150厘米,總長度、寬度和高度不超過300厘米。此外,根據郵政法實施細則第四條的規定,其他具有信函性質的物品,即以符號、圖像、音頻等方式傳遞信息的載體,也屬于郵件。
2. 故意拖延送遞郵件罪的客觀方面
故意拖延投遞郵件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拖延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ㄒ唬皣乐貑栴}不負社會責任”的認定
所謂嚴重不負責任,是指郵政管理工作進行人員不依法履行自己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應盡的職責,并且通過情節發展嚴重。
?。ǘ斑t延交付”的認定;
所謂遞送延誤,是指郵政工作人員應當定期遞送郵件,有條件地遞送和故意延誤,延誤郵件的分發、遞送,不按照規定的遞送時限遞送郵件。因此,本罪是一種純粹的不作為犯罪。構成本罪的遲延交付行為,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首先,行為人在法律上有義務及時投遞郵件。這種義務既是法律義務,也是合同義務。
其次,郵政管理工作進行人員在實際生活條件下有可能沒有履行企業合同義務,即可以及時地投遞郵件。法律不強人所難,如果學生行為人在社會現實上不存在問題及時投遞的可能,那么我們即使客觀上未能及時投遞郵件也不構成本罪。
最后,行為人自己沒有進行及時的投遞郵件。對于何謂不及時,即“延誤”,《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管理細則》均未作出一個明確相關規定,即使是《國內郵件信息處理技術規則》也僅僅對特快專遞的時限做了規定。因此,各類郵件的投遞時限還有待提高有關政府部門工作作出更加明確法律規定。
?。ㄈ爸卮蠼洕鷵p失”的認定
所謂重大損失,是指行為人故意拖延郵件投遞的目的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損失。這里的主要損失可以是經濟損失,也可以是非物質損失。
故意拖延送遞郵件罪的主體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本罪作為身份犯,要求實施本罪的主體是郵政工作人員,具體包括在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工作的營業員、分揀員、接發員、押運員、接站員、搬運員等。
四。故意拖延投遞郵件罪的主觀方面。
故意延誤進行投遞電子郵件罪在主觀因素方面表現為企業故意,即明知是應當能夠按期投遞的郵件,有條件投遞卻故意不投遞信息或者工作延誤投遞。過失不構成本罪。
如果你還想了解其它相關法律知識,如立案標準,請咨詢崇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