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仲裁律師們,今天我們要聊的是一個關于“經濟裁員”的話題。你知道嗎,公司如果因為經營困難需要裁員,是不能隨意解雇員工的。上海工傷律師事務所告訴我們,公司必須依法裁員,否則就可能構成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督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那么,什么是經濟裁員呢?經濟裁員就是公司一次性解雇部分員工,以此來改善生產經營狀況。這樣做是為了保護公司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力和生存能力,克服暫時的困難。
經濟裁員有哪些規定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如果公司需要裁員20人以上,或者裁員人數不足20人但占企業員工總數的10%以上,公司應當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后,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計劃。
在裁員時,公司應當優先考慮以下人員:與公司簽訂長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且有需要贍養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員工。
此外,公司不得裁員的對象包括:患職業病或因工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生病或受傷的員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經濟裁員時,公司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計算標準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以下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最后,上海工傷律師事務所提醒我們,公司因經濟裁員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違法裁員,公司需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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