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國房屋產權一般是70年,那70年后如果處理呢?很多人對此非常關切,畢竟現在房價這么高。2020年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通過并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對于該問題,《民法典》正式給出答案: 自動續期!
那么續期費用費用怎么處理呢?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這意味著,廣受關注的70年產權續期問題,終于一錘定音:住宅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后,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被收回。
全國人大代表王俊峰說,民法典是民眾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房屋70年自動續期的規定,解決了很多買房人的“心結”,使存在了多年的問題有了明確的解決方案。人們買房更放心、更踏實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具體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