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在生活的壓力越來越大,很多人都選擇離開家鄉,到更加發達的地方務工。在外務工的時候,一般都是租房住的。租房的時候,是需要訂立租房合同的。而在訂立租房合同的時候,是有一些注意事項需要注意的。那么租房合同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呢?關于這個問題,上海合同糾紛專業律師整理了下面這篇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1、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復印一份,經核實無假后方可簽約。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求所填具體地址與房產證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包含設施,包括房內家具家電等,如需裝修也應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明確寫出水電費、寬帶網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哪方支付。
3、在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東委托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話,簽合同時需要房東親自來簽,若不然,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租房事宜、簽署有關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東,簽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如有附加條件如安全、環境因素等,與房東商議后,爭取寫入合同附加條件中,必須注意的是,訂金最好在簽好合同并寫上附加條件之后再支付。
租房合同糾紛找誰解決?上海合同糾紛專業律師
一、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直接磋商,自行解決彼此間發生的合同糾紛。這是合同當事人在自愿、互諒互讓基礎上,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二、調解解決調解解決是指由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交易市場管理部門或租房中介)出面調解,使爭議雙方在互諒互讓基礎上自愿達成解決糾紛的協議。
?三、仲裁仲裁是指合同當事人將合同糾紛提交國家規定的仲裁機關,由仲裁機關對合同糾紛作出裁決的一種活動。
四、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租房合同的糾紛而合同中未規定仲裁條款或發生爭議后也未達成仲裁協議的情況下,由當事人一方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按訴訟程序審理作出判決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