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精英律師》里羅檳帶著戴曦,見到了一個叫章柯的人,此時章柯正和自己的投資人洽談呢。原來,章柯之前是鄭老板的員工,后來章柯辭職了,重新又創了業,不過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他是不能和鄭老板在同樣的行業里創業的,因為這樣會違反競業規定。戴曦是個極有同情心的人,她不忍心看到章柯的創業就此黃了,私下里偷偷對章柯說, 他自己確實是不能創業的,但他可讓他老婆出面創業,他在暗地里指揮,這樣就不算違反規定了。上海企業法律顧問
羅檳得知了戴曦的做法很生氣,他對戴曦說,她對章柯所說的計策,不過是瞞天過海而已,實際上章柯還是違反相關規定的, 她要真的這樣做的話,自己只能將章柯告到底,直到將他告到傾家蕩產。
【什么是競業限制】
簡單理解,競業限制就是公司與員工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的一定時期內,員工不得到有競爭關系的公司去任職,或者不得自己創業去生產和原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者去經營同類業務。
同時,為了彌補員工,免得員工離職就失業了,所以公司應當在競業限制期內,按月給予員工經濟上的補償。這個競業限制期的時間,不能超過兩年,因此,任何一方在此期間違反了競業限制協議的約定。對方都可以要求違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
【競業限制針對的對象】
一般情況下,競業限制的對象都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對于前兩種情況,一般公司都不會忽視,肯定會主動提出簽競業限制協議,但是容易疏忽最后一種情況。就是這些員工不一定是高管或者重要的管理人員,但是平時工作又能接觸到公司的核心商業信息,如果因為沒有與其簽署競業限制協議,是不可以要求這些員工離職后不能去競爭公司工作的。但是公司也不能為了以防萬一,與所有員工都簽競業限制協議,畢竟競業限制是有成本的,無限擴大對象的范圍,會給公司帶來很高的用工成本。
而且在實踐中,勞動合同中附帶競業限制條款或者在規章制度中設定競業限制的義務,都會被認定為合同約定無效。
【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標準】
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優先。雙方沒有具體約定的。一般按照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如果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月平均工資30%的,那么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違約的賠償】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公司違約,另一種是員工違約。
我們首先來說公司違約,公司違約主要表現為沒有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金。遇到這種情況,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義務,支付經濟補償。公司超過三個月沒有支付經濟補償的,員工可以與公司解除競業限制約定,并一并支付三個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但有一點要注意,三個月內,公司雖然一直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員工也不能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不然依然屬于違約的情況。只能等三個月滿后才能提出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其次,員工違約的,對于違約金的數額法律上對此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訴訟中員工認為違約金數額過高的,法院在審理時,會綜合考慮員工在此期間的工資收入、競業限制補償金的金額、給原公司造成損失的大小、違反競業限制的主觀惡意程度等方面,由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權做出裁決。同時,員工已經支付了違約金的,不代表競業限制協議的失效。公司有權要求員工繼續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上海企業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