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未經允許提供下載違法嗎?上海知識產權律師
一、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及其他作品的,違反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反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以刊登收費廣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收取費用的情形,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以營利為目的”。
也就是說,如果網站提供的是免費下載,但是網站上有刊登收費廣告,這也是違法行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二、如何理解“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于“違法所得數額較大”;以下情況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復制品數量合計在一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三、什么是版權法?
(一)版權法的概念
是確認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權利,規定因創作、傳播和使用作品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作者有權控制和處理自己的作品,有權分享因作品被使用而產生的經濟利益,是18世紀歐洲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形成的現代版權概念。
(二)版權法的內容
1、版權的主體,即是可以享受版權的個人和法人;
2、版權的客體,即可以給予版權的作品;
3、版權的內容,即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
4、版權的歸屬,即該版權是屬于哪個法人或個人的;
5、版權的保護期限,沒有限定一種期限,會隨著客體的不同而發生變化;
6、版權的繼承;
7、版權的轉讓或使用許可;
8、版權的限制;
9、侵犯版權及其處罰;
10、版權管理(或登記)機構。